新疆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按照监督检查要求,通过实地查看、个人用邮、寄发测试信件、走访用户等方式,对所在地区邮政网点的普遍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现将邮政普遍服务社会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2009年4-5月共收到普遍服务社会监督报表112份,社会监督140人次,监督员查看邮政服务网点140个,走访消费者324人,反映问题48条,提出建议27条。
从监督反馈的内容看,邮政普遍服务的总体情况较好。主要表现在:营业网点设置合理,大部分局所名址牌、营业时间牌、信筒(箱)、营业厅内设置的写字台、座椅、浆糊桌等公众服务设施齐全;邮政营业服务开办的业务种类齐全,方便用户用邮;对用户交寄的包裹、印刷品等能够严格执行验视制度,保证了邮寄物品安全。邮政营业网点能遵守营业时间,执行资费标准情况良好;营业网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较好;对有查询需求的用户能够按邮件查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查询答复。从监督员和走访用户的反映中看,大部分邮政网点的服务情况较好,对个别邮政服务网点评价很高。对一些邮政网点的修缮及服务环境的改善情况进行了反馈。部分监督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如:加强县城沿街信筒(箱)的管理和使用;投递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;加强邮政服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等。机要监督员对机要通信服务情况较满意;邮票销售监督员对各地邮票零售网点邮票销售情况评价较好。
二、反馈的主要问题
通过对监督员反馈的48条问题的整理,归纳出服务设施、营业服务、投递服务、服务时限等4个方面的问题。
(一)服务设施
1、服务网点名址牌和营业时间牌缺失或字迹不清楚。反映的有:乌市新市区、玛纳斯县、哈密市、巴里坤县、库尔勒市。
2、服务网点用邮环境较差,基本服务设施不全或不能正常使用,如无公众写字台、浆糊桌等。反映的有:博乐市、和硕县、洛浦县、乌鲁木齐市(及个别社区服务点)、莎车县。
3、未公示邮件封装书写规格表和出售品规格表,邮件资费表悬挂位置不明显或虽公布但不方便用户查看等。反映的有:乌鲁木齐市(新市区)。
4、未公布邮政普遍服务资费表。反映的有:福海县。
5、局所门前无信筒(箱)或信筒(箱)已损坏。反映的有:库尔勒市、莎车县。
(二)营业服务
6、个别网点营业员业务不熟悉、技能不熟练,服务态度一般。反映的有:哈巴河县、阿克苏市、青河县、奇台县、特克斯县、哈密市、库尔勒市。
7、营业人员着装不整齐。反映的有:博乐市、哈巴河县、福海县、乌鲁木齐县。
8、个别局所未做到严格执行相应的资费标准。反映的有:库车县。
(三)投递服务
9、服务网点存在邮件丢失或破损现象。反映的有:青河县、昌吉市、哈密市、巴里坤县。
10、服务网点存在邮件错投,报刊破损或缺报少刊现象,反映的有:乌鲁木齐市、青河县、巴里坤县、哈密市、特克斯县、巴里坤县。
11、个别局所未按规定加盖投递日戳或戳记不清,反映的有:乌鲁木齐县、玛纳斯县、昌吉市、克拉玛依市、特克斯县。
(四)服务时限
12、服务网点未公布营业时间。反映的有:乌鲁木齐市(社区)、库尔勒市。
13、服务网点未按对外公布的营业时间提供邮政服务。反映的有:乌鲁木齐县。
14、个别局所门前信(筒)箱上未标明开箱时间和开箱频次。反映的有:奎屯市。
15、未按对外公布时间和频次开取信箱。反映的有:奎屯市、和硕县、洛浦县、墨玉县。
另外机要通信监督员反映机要通信局附近车流量大,未设用户车辆停靠的车位,存在机要通信安全隐患;邮票销售监督员反映邮票零售网点的零售邮票量太少,不能满足用户需求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(一)监督员要加强邮政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,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,切实履行好社会监督职责,客观、公正地做好社会监督工作,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水平。
(二)做好邮政社会监督情况相关报表的填写与上报工作。要按照监督内容及报表填报的要求,认真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相关数据和存在问题的文字描述。要对在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。我局依据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向邮政企业进行反馈,督促邮政企业进行整改,切实提高社会监督效能。